行业标准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信息通信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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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建分[2023]68号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原标准主编、参编单位、各相关会员单位:

受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委托,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工程建设分会(以下简称“建设分会”)负责组织2023年信息通信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复审和2024年信息通信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行业标准复审

复审范围为发布时间已超过5年的信息通信工程建设行业标准(见附件3)。按照《通信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实施细则》(工信部通[2011]94号)的要求,主要由各标准主编单位组织实施。请各标准主编单位在分析行业内使用意见和收到的复审意见的基础上,仔细核对现行标准,对其使用范围、技术水平、指标参数等内容进行复审,提出“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的结论,并填写《行业标准复审意见表》(见附件2)。各单位对于其他单位主编的超过5年的有效标准,也可提出复核意见。

2、行标制修订项目申报

行业标准项目的制修订应以有效服务工程建设为目标,有利于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合理使用工程投资,并具有严谨性和实用性特点。立项申报应理由充分,考虑架构完整,内容充实。

(1)制定项目

申报制定项目应结合深化工程建设标准体制改革精神和要求,以落实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和安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共建共享、宽带中国、网络强国、一带一路、绿色低碳等方针政策,促进信息通信网络科学发展,提高信息通信建设技术水平为原则,鼓励申报现行信息通信工程建设领域标准体系(见附件4)中尚未制订的基础标准、通用标准等工程建设类项目,避免申报电信业务层面的标准项目;鼓励申报《通信行业绿色低碳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见附件5)中的工程建设类项目。所申报的项目至少应处于2套标准体系其中之一。制定项目均为推荐性行业标准。

(2)修订项目

申报修订项目应结合标准复审工作,对复审结论为“修订”的项目可提出修订计划。非主编单位对现行标准提出修订申请时,应在单位名称后注明“非原主编单位”字样。

请申报单位将本单位申请项目汇总形成《行业标准立项申请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一)《行业标准复审意见表》和《行业标准立项申请项目汇总表》,将纸质表格加盖单位公章后形成扫描件,与电子版原文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同时报送建设分会。

(二)建设分会负责标准项目申请和复审工作的组织、协调及相关材料的汇总整理等工作,于2024年1月12日前将《行业标准复审意见表》和《行业标准立项申请项目汇总表》报部信息通信发展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工程建设分会:张颖

电话:010-66035307电子邮箱:13811245885@139.com

 

附件:1.行业标准立项申请项目汇总表

2.行业标准复审意见表

3.发布时间已超过5年的信息通信工程建设行业标准清单

4.信息通信工程建设领域标准体系

5.通信行业绿色低碳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工程建设分会

2023年11月21日

下载:工建分[2023]68号-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信息通信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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